一、變電站的概念:
變電站,改變電壓的場所。為了把發電廠發出來的電能輸送到較遠的地方,必須把電壓升高,變為高壓電,到用戶附近再按需要把電壓降低,這種升降電壓的工作靠變電站來完成。變電站的主要設備是開關和變壓器。按規模大小不同,小的稱為變電所。變電站大于變電所。變電所指的一般是電壓等級在110kV以下的降壓變電站;變電站包括各種電壓等級的"升壓、降壓"變電站。
變電站是電力系統中變換電壓、接受和分配電能、控制電力的流向和調整電壓的電力設施,它通過其變壓器將各級電壓的電網聯系起來。
變電站在特定的環境中;是將AC-DC-AC轉換過程。像海底輸電電纜以及遠距離的輸送中。有些采用高壓直流輸變電形式。直流輸電克服交流輸電的容抗損耗。具有節能效應。
變電站的主要設備和連接方式,按其功能不同而有差異。
二、變電站和變電所的區別:
2.1變電站
2.1.1定義:
變電站,改變電壓的場所。為了把發電廠發出來的電能輸送到較遠的地方,必須把電壓升高,變為高壓電,到用戶附近再按需要把電壓降低,這種升降電壓的工作靠變電站來完成。變電站的主要設備是開關和變壓器。
變電站主要是高壓變電中壓,或高壓變電低一級高壓,變電站占地較大,根據不同電壓等級及容量不同占地不同。所以會有人叫它變壓站。
2.1.2位置:
從供電經濟性的角度考慮,變配電站應接近負荷中心。從生產角度考慮,變配電站不應妨礙生產和廠內運輸,變配電站本身設備的運輸也應當方便。從安全角度考慮,變配電站應避開易燃易爆場所。
變配電站宜設在單位的上風側。在企業中,不易設在容易沉積粉塵和纖維的場所。變配電站不應設在人員密集的地方。變配電站的選址和建筑還應考慮到滅火、防蝕、防污、防水、防雨、防雪、防震以及防止小動物鉆入的要求。
2.1.3作用:
變電站是改變電壓的場所。為了把發電廠發出來的電能輸送到較遠的地方,必須把電壓升高,變為高壓電,到用戶附近再按需要把電壓降低。這種升降電壓的工作靠變電站來完成。變電站的主要設備是開關和變壓器。按規模大小不同,稱為變電所、配電室等。
變電站是把一些設備組裝起來,用以切斷或接通、改變或者調整電壓。在電力系統中,變電站是輸電和配電的集結點,變電站主要分為:升壓變電站、主網變電站、二次變電站、配電站。
變電站是電力系統中變換電壓、接受和分配電能、控制電力的流向和調整電壓的電力設施,它通過其變壓器將各級電壓的電網聯系起來。
變電站起變換電壓作用的設備是變壓器,除此之外,變電站的設備還有開閉電路的開關設備,匯集電流的母線,計量和控制用互感器、儀表、繼電保護裝置和防雷保護裝置、調度通信裝置等,有的變電站還有無功補償設備。變電站的主要設備和連接方式,按其功能不同而有差異。
變壓器是變電站的主要設備,分為雙繞組變壓器、三繞組變壓器和自耦變壓器;即高、低壓每相共用一個繞組,從高壓繞組中間抽出一個頭作為低壓繞組的出線的變壓器。電壓高低與繞組匝數成正比,電流則與繞組匝數成反比。
2.2變電所
2.2.1定義:
變電所就是電力系統中對電能的電壓和電流進行變換、集中和分配的場所。為保證電能的質量以及設備的安全,在變電所中還需進行電壓調整、潮流控制以及輸配電線路和主要電工設備的保護。按用途可分為電力變電所和牽引變電所(電氣鐵路和電車用)。
2.2.2作用:
發電站發出的電,一般電壓不超過一兩千伏,如果直接遠距離輸送,線路電流會很大,使得線路上的電能損耗很大,不經濟,而且線路輸送功率很低。所以要用變壓器將電壓升到幾萬伏甚至幾十萬伏,以減小線路電流。
為了將不同距離和功率的電力線路連成電網,以增加整體安全性,就需要多個變電站把不同等級的線路匹配連接起來。
同樣,高壓電輸送到目的地后,為了適應不同用戶的需要,又需將其降壓到10500V、6300V、400V(即380/220V)幾個等級,所以在實際應用中需要那么多變電站。
三、變電站特征分類。
終端變電站、預裝式變電站(箱式變電站)、變配電室等,通常是指帶有某些特定特征的變電站。
1、終端變電站:
單獨建造的終端變電站,通常是指民用建筑所屬的10kV降壓至380V的最末一級變電站,這些變電站的變壓器大致在630kVA~1000kVA之間。
2、預裝式變電站(箱式變電站):
預裝式變電站也稱箱式變電站,屬于成套變配電裝置,主要包括電力變壓器、高壓和低壓開關設備與控制設備、高壓和低壓內部連接、輔助設備和回路等,設置于不燃性外殼中,有較好的安全性。
3、變壓器室和變配電室:
變壓器室和變配電室,通常是指附設在其他建筑內的變壓器室,以及集變壓和配電功能于一體的變配電室。
四、變壓器的火災危險性。
1、油浸式變壓器室的火災危險性類別:
通常情況下,變壓器油的火災危險性類別為丙類,油浸式變壓器室的火災危險性類別應為丙類。
2、干式變壓器室的火災危險性類別:
依《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站設計防火標準》(GB50229-2019)規定,氣體或干式變壓器室的火災危險性類別為丁類。但依據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規定及《關于對室內變電站防火設計問題的復函》(建規字〔2018〕4號)、《關于220V附建式變電站防火設計問題的復函》(建規字〔2019〕2號 )等復函精神,變壓器室的火災危險性類別宜為丙類。
實際應用中,涉及《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站設計防火標準》的規范應用,可將氣體或干式變壓器室的火災危險性類別視為丁類,但涉及變壓器室與站外其他建(構)筑物的防火處置措施,比如與站外建(構)筑物的防火間距要求等,宜遵行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及相關復函精神,將變壓器室的火災危險性類別視為丙類。
五、防火規范適用舉例。
1、電壓為1000kV級及以下的變電站,均適應《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站設計防火標準》(GB50229-2019)。
2、不同等級或類別的變電站,尚應滿足相關專項規范標準要求,比如:
《1000kV變電站設計規范》(GB 50697)
《220kV~750kV變電站設計技術規程》(DL/T 5218)
《35kV~110kV變電站設計規范》(GB 50059)
等等。
六、附設變、配電站的防火處置要求:
設置在民用建筑中的油浸變壓器、充有可燃油的高壓電容器和多油開關等 |
應符合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第5.4.12款規定 |
設置在工業建筑中的油浸變壓器、充有可燃油的高壓電容器和多油開關等 |
可參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第5.4.12款規定執行。 |
設在在建筑內的干式變壓器、變配電室等 |
可參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第6.2.7款規定執行 |
注1:《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》(GB51348-2019)第 4.3.5款規定:設置在民用建筑內的變壓器,應選擇干式變壓器、氣體絕緣變壓器或非可燃性液體絕緣變壓器。
注2:變、配電站不應設置在甲、乙類廠房內或貼鄰,且不應設置在爆炸性氣體、粉塵環境的危險區域內。供甲、乙類廠房專用的10kV及以下的變、配電站,當采用無門、窗、洞口的防火墻分隔時,可一面貼鄰,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》GB 50058等標準的規定。乙類廠房的配電站確需在防火墻上開窗時,應采用甲級防火窗。
七、防火間距:
變電站站內建(構)筑物及設備的防火間距; |
依《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站設計防火標準》第11.1節相關規定。 |
室外變、配電站與站外其他建(構)筑物的防火間距 |
依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有關室外變、配電站的規定確定。 注:變壓器總油量小于5噸的室外變電站,可按站內各建(構)筑物的火災危險性類別,依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的相關規定確定。 |
單獨建造的室內變電站與其他建(構)筑物的防火間距 |
可將室內變電站視為丙類廠房,依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3.4節確定。 |
終端變電站與其他建(構)筑物的防火間距 |
民用建筑與單獨建造的終端變電站的防火間距,可根據變電站的耐火等級按《建筑設計防火》第5.2節有關民用建筑的規定確定。但單獨建造的其他變電站,則應將其視為丙類廠房來確定有關防火間距。 |
預裝式變電站與其他建構筑物的防火間距 |
對于10kv及以下的預裝式變電站,與鄰近建筑的防火間距可比照一、二級耐火等級建筑間的防火間距減少一般,確定為3m。 注:對于規模較大的油浸式箱式變壓器,其火災危險性較大,仍應按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第3.4節的有關規定執行。 |